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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厦门07年上半年自考合格证领取及毕业申请事宜


来源:福建自考办
  

一、      2007年4月自学考试合格证(包括实践)领取

厦门市2007年4月自学考试合格证(包括实践)领取时间为5月18日5月31日(双休日照常上班),领证时须带考生准考证,非本人领取的还须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2007年4月自考成绩本网站5月16日起可查询。领证地点:厦门招生考试中心一楼大厅(火炬二路269号大唐世家厦门三中旁)。(提醒:过期合格证未领取的可持准考证在上述时间领取)

二、      毕业申请事宜

1、申请毕业注意事项:考生完成专业考试计划(包括实践,本科还应完成毕业论文),考生本人带准考证和所有单科成绩合格证在2007年5月18—23日(双休日照常上班)到招考中心一楼大厅(火炬二路269号大唐世家厦门三中旁)办理毕业申请手续,逾期不候。

2、毕业申请流程及要求

    (1)打毕业生申请表、填毕业生申请表 要申请毕业的考生在5月18-23日(双休日照常上班)拿准考证和所有合格证到一楼柜台打印毕业生申请表,按该表下方备注要求填好各项内容;

    (2)领毕业生登记表、填毕业生登记表 考生到领毕业生登记表处,上交填好的毕业生申请表和申请毕业的所有合格证,工作人员审核后领取一式三份毕业生登记表。填表要求: 毕业生登记表请考生本人用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不能打印),“自我鉴定”考生应根据自考这几年来学习工作情况客观实际地做出自我评价. 毕业生登记表“单位意见”栏,单位应根据考生的具体情况做出简明扼要的评价并盖上具有法律效力的公章(无工作单位考生到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办理)。 毕业生登记表最后一面“贴考试成绩单”由审核机关填制,考生勿填。

    (3)交材料、交费 考生在5月18—23日之间到招考中心交毕业生登记表,申请本科毕业的除交上述材料外还须交大专或以上的毕业证书的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复印件和一份毕业公证书(福建自考毕业不必办公证、各类专科及其以上的毕业生凡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在申请办理本科毕业手续时,不必进行毕业证公证,但必须在该网站http://www.chsi.com.cn上下载打印“全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网上查询结果”提供给自考办。)。收费标准:50元/每生;

4)确认、签名 信息需变更(准考证、身份证、姓名、照片)的毕业生,凭交费发票、身份证、所有自考准考证等(身份证或姓名变更的需提供公安局证明)到确认毕业证书信息处确认、签字。

注:申请毕业在5月18—23日(双休日照常上班),工作时间上午8:2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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